歷史
History

排球的起源

排球運動起源於美國,由William G. Morgan於1895年發明。

William G. Morgan於1895移居至 Holyoke的YMCA,並成為一位體育教學者。由於他的教學方式廣受好評,班級人數日增,他體認到需要透過一種較少肢體衝撞、較溫和且適合較年長學員的競技性休閒活動來增添課程的變化。

Morgan在尋找合適運動的過程中想到網球,「但網球需要球球拍、球、球網和其他裝備,所以網球被排除。而有網相隔似乎是不錯的想法,於是將網升高到離地6呎6吋(約1.98米)的高度,稍高於一般人的平均身高」。Morgan亦請工廠生產一款球,整顆由皮革包裹,裡面使用了內胎增加彈性,球的圓周在25英吋至27英吋之間,(63.5公分~68.6),球的重量介於9~12盎司之間。

Morgan邀請在Holyoke兩位朋友Dr. Frank Wood 和John Lynch,在Morgan提議的基礎上制定了球賽的基本概念以及最初的十條規則。

1896年,於Springfield的YMCA學院舉行的一次會議,Luther Halsey Gulick教授邀請Morgan到體育館示範排球運動。Morgan帶領各由五人組成的兩隊球隊(以及一些忠實球迷)來到Springfield,在會議召開前進行示範。Morgan說明此項運動是專為體育館而設計的,但亦可在戶外進行,參與的球員人數不受限制,其玩法就是讓球不斷地由球網的一端飛到另一端。

Alfred T. Halsterdd教授在看過示範以及聽完Morgan的解釋後,注意到球飛行的動作階段(球員將球打過網的動作很像網球中的截擊volleying),於是便建議將此項運動由原來的名稱“Mintonette”更改為“Volley Ball”。 Morgan及與會者亦接受。而Volley Ball這個名稱使用到1952年,經由美國排球協會(USVBA)的行政委員會議投票改為Volleyball,沿用至今。

排球的發展

排球於1900年傳到加拿大,令加拿大成為美國以外接受排球運動的國家。排球亦於1905年傳至古巴、1912年到巴拉圭、1914年到墨西哥。在亞洲方面,最早於1900年傳到印度、1905年傳教士J. Howard Crocker將排球傳入中國,Franklin H. Brown於1908年帶到日本, Elwood S. Brown則於1910年將排球引入菲律賓。排球運動並透過許多傳教士傳到世界各地。

1913年第一屆遠東運動會把排球列入正式比賽,而亞洲各國的排球運動經歷了16人制、12人制和9人制,直到1950年代,才逐步過渡到現時的6人制排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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